新闻广告

新闻广告

德宏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72号)德宏州医疗器械咨询代办代理公司

2022-03-05 13:37:23     1449

  为指导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工作,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该技术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16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2号通告附件.docx


-----------------------------------------------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网址:www.jcyyzx.com

image.png

src=http___www.yzkj01.com_upfiles_801_202003_2020030210053543029.jpg&refer=http___www.yzkj01.png


德宏州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办理指南-捷诚医药

在德宏州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要完成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镇江捷诚医药为德宏州企业提供一站式备案服务,包括产品备案、生产备案、经营备案等各类备案业务。我们拥有专业的注册团队,熟悉德宏州医疗器械备案政策,可以为德宏州企业提供高效、专业的备案服务。

德宏州注册证延续产品检验要求及临床评价指南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德宏州医疗器械企业需要在注册证到期前6个月内提出延续申请。镇江捷诚医药为德宏州企业提供专业的注册证延续服务,包括延续申请材料编制、产品检验协调、临床评价资料准备等,帮助德宏州企业确保持证经营不受影响。

x

咨询

联系电话 18306119905 联系电话 17606129905 在线咨询
☆欢迎收藏